司法鑒定手段促使法院中止執行
2013-08-14 18:50:21
南方網訊 近日,增城市檢察院在辦理廣州某職業學校申請執行監督一案中,運用司法鑒定手段證實了案件的關鍵證據,依法向人民法院發出《檢察建議書》,建議依法中止執行,法院采納我院建議,使廣州某職業學校的財產得以保全、4200多名師生的日常教學秩序得以維持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。
廣州某職業學校是位于增城市的一所頗具規模的民辦高校,在校師生員工近4000多人。因企業借貸糾紛,該學院被上海某公司訴至人民法院,被訴要求返還借款本金548萬元及利息。2012年6月,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決,"廣州某職業學校返還借款本金332萬元及利息給上海某公司".2012年9月初,新學年開始,學生們紛紛通過學院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匯交學費。依上海公司的申請,執行法院即時凍結了該學院的銀行帳戶資金六百萬元。因被凍結的資金是學院教學管理所必需的經費,金額巨大,該學校日常運轉無以為繼,遂于2012年10月向增城市檢察院提出執行監督申訴。
申訴人一再聲稱,學院根本沒有向上海某公司借款,有人偽造了學院的公章向外出具欠條,法院判決事實認定錯誤。如不及時制止執行措施,學院4000多名學生開不了課,200多名教職員工將發不出工資,學院只得到市、到省里上訪。
接獲本案后,檢察長譚可為要求案件承辦人"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",全面把握案情材料,充分調查取證,準確定性。案件承辦人針對申訴人強烈反映的法院判決所依據的關鍵證據-《欠條》-存在偽造印鑒的問題,依法委托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對涉案證據進行司法鑒定。其后,鑒定機構向檢察機關出具了《司法鑒定意見書》,證實上述《欠條》中"廣州某職業學校"印文與公安機關有效備案的印文不一致。
增城市檢察院查清,作為法院判決定案的關鍵證據缺乏真實性和合法性,審理程序又存在其他明顯瑕疵,為保全當事人合法財產權益,節約司法資源,避免訴累及執行回轉后果,迅速向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,建議法院綜合考慮案件執行依據和程序存在的問題,依法中止執行。近期,人民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監督意見,依法裁定中止執行。申訴人的合理訴求得到回應,學院的財產得已保全,學生和教職員工的情緒恢復穩定,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未被干擾。